六、各级各类学校、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,完善各项工作预案,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,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,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,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,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,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。
七、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高等学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县(市、区)和学校全体师生,并加强督导监管,设立举报电话,对违反上述要求的,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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